2017年12月12日 星期二

放光般若經卷第四 摩訶般若波羅蜜陀隣尼品第二十 👆 續上長文 須菩提!復有摩訶衍,謂佛十八法。何等為十八法? 一者謂佛從得佛以來,初無誤時; 二者從得佛以來,言無麤無漏失; 三者無忘志; 四者無有種種想; 五者意無有不定時; 六者初無他觀; 七者自在無有減; 八者精進無有減; 九者志念無減; 十者智慧無減; 十一者解脫無減; 十二者見解脫慧無減; 十三者一切身所行智慧最在前; 十四者口所言事智慧最在前; 十五者意所行事智慧最在前; 十六者見過去事其慧無礙; 十七者見當來事其慧無礙; 十八者見現在事其慧無礙。是為摩訶衍亦無所倚。 須菩提!復有摩訶衍,所謂陀隣尼目佉是。何等為陀隣尼目佉?與字等、與言等,字所入門。何等為字門? 一者阿,阿者謂諸法來入不見有起者。 二者羅,羅者垢貌於諸法無有塵。 三者波,波者於諸法泥洹最第一教度。 四者遮,遮者於諸法不見有生死。 五者那,那者於諸法字已訖字本性亦不得亦不失。 六者羅,羅者得度世愛枝各因緣已滅。 七者陀,陀者諸法如無斷絕時。 八者波,波者諸法已離獄。 九者茶(荼?),茶(荼?)者諸法垢已盡。 十者沙,沙者諸法無有罣礙。 十一者和,和者諸法言行已斷。 十二者多,多者諸法如不動。 十三者夜,夜者諸法諦無所生。 十四者吒,吒者諸法強垢不可見。 十五者加,加者諸法造作者亦不可得見。 十六者娑,娑者諸法不可得時不可轉。 十七者摩,摩者諸法吾我不可得見。 十八者伽,伽者受持諸法者不可得見。 十九者他,他者諸法處不可得。 二十者闍,闍者諸法生者亦不可得。 二十一者濕波,濕波者諸法善不可得。 二十二者大,大者諸法性不可得。 二十三者赦,赦者諸法寂不可得。 二十四者佉,佉者諸法虛空不可得。 二十五者叉,叉者諸法消滅不可得。 二十六者侈,侈者諸法各在其所處不可動搖。 二十七者若,若者諸法慧不可得。 二十八者伊陀,伊陀者諸法義不可得。 二十九者繁,繁者諸法無有閑時。 三十者車,車者諸法無可棄者。 三十一者魔,魔者諸法無有丘墓。 三十二者叵,叵者諸法不可分別。 三十三者蹉,蹉者諸法死亡不可得。 三十四者峨,峨者諸法無有朋黨。 三十五者咃,咃者諸法各有異無不有處。 三十六者那,那者諸法無來無去,亦不住亦不坐亦不臥亦不別。 三十七者破,破者諸法皆於三界不安。 三十八者歌,歌者諸法性不可得。 三十九者嵯,嵯者諸法不可得常。 四十者嗟,嗟者諸法分捨不可得。 四十一者吒,吒者諸法無有度者。 四十二者嗏,嗏者諸法邊際盡竟處亦不生亦不死。 諸字數無有過嗏上者。何以故?是字無有數,亦不念言:『是字有失。』亦不可見亦無所說,亦無所書亦不現。 須菩提!當知一切法譬如虛空,是字教所入皆是陀隣尼所入門。若有菩薩摩訶薩曉了是字事者,不住於言數便曉知言數之慧。若有菩薩摩訶薩聞是四十二字所入句印者,持諷誦者,若復為他人解說其義,不以望見持諷誦者,當得二十功德。何等為二十? 一者得強識念力。 二者得慚愧羞恥力。 三者得堅固行力。 四者得覺知力。 五者得辯才工談語力。 六者得陀隣尼不難力。 七者所語不說不急之事。 八者終不狐疑於經。 九者聞善不喜聞惡不憂。 十者亦不自貢高亦不自卑。 十一者進止安詳不失威儀。 十二者曉了五陰、六衰。 十三者善於四諦、十二緣起事。 十四者善知識因緣事。 十五者善於法慧能滿具諸根。 十六者知他人所念吉凶報應。 十七者善於天耳徹聽、自識宿命。 十八者善知眾生所生。 十九者能消諸漏。 二十者善於往來處處教授。 須菩提!是為陀隣尼門。是為字門,是為來入門,是為菩薩摩訶薩,是為摩訶衍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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